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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断提醒回国千万别乱带东西!华人带违禁品,被判10年!没收财产20万元!

文章来源:天际留学学校网时间:2020-03-03我要收藏

 鱼鳔也叫鱼胶、鱼肚、花胶,是鱼的辅助呼吸器官的干制品,被称作与燕窝、鱼翅齐名的“八珍”之一。

 

去年3月23日,男子颜某从墨西哥坐飞机回国时,带回来两大行李箱鱼鳔,价值250多万元。然而,颜某所带鱼鳔皆来自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,一种濒危野生动物。

 

北京四中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,一审判处颜某有期徒刑10年。据悉,这是北京首例走私石首鱼鱼鳔案宣判。

 

 

法院审理查明,当地时间2018年3月21日,被告人颜某乘坐AM90次航班从墨西哥回国,入境时,颜某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,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其托运的2件行李箱进行查验时,查获用保鲜膜包裹的鱼鳔制品共393件。

 

经鉴定,上述鱼鳔制品均为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鱼鳔干制品。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被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Ⅰ物种。经认定,上述鱼鳔干制品价值2515200元。当日,颜某被北京海关缉私局抓获,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。

 

 

颜某今年39岁,经商,据其供述称,这些鱼肚是他托墨西哥的朋友买的,他之前曾通过微信向汕头的朋友询问过鱼肚的国内行情,想把这些鱼肚卖了。

 

在庭审中,颜某的辩护人提到,涉案的鱼鳔应全部推定为来自于人工养殖的石首鱼,因为墨西哥国内有石首鱼养殖渔场,在墨西哥可以很便利地购买到石首鱼。但是,鱼鳔无论源自野生还是人工养殖的石首鱼,均属于法律规定的“珍贵动物制品”。

 

 

1996年,世界自然保护联盟(IUCN)红色名录更是将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升级为极度濒危。

 

北京四中院认为,颜某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制度,逃避海关监管,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,仍携带入境,数额为250余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,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予处罚。

 

最终,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。

 

中国海关曾发布消息,公布一系列禁止被带入境物品的名单。

 

在名单中,烟草,野生参,花旗参,海参和燕窝赫然在列。这些几乎所有华人必买的回国礼品,如今都成了禁忌。有许多回国华人都纷纷叫苦不迭,原本自己带回国孝敬长辈的礼品全都中招……

 

就像2017年12月,一位从澳洲回国的游客带着价值2万元的冰鲜鲍鱼和海参,在经过海关时被全被查获没收!

 

 

而另一方面,如果你在国外想给家人和朋友邮寄这些东西,包裹也都会被拦截,全都石沉大海。

 

 

但还是有朋友心存侥幸,反正海关只是抽查,自己经常出入海关,就从来没被查到过。就算被抓到罚点钱,问题根本不大!

 

其实这样的心理,中国海关早就猜到了,于是引入了新措施来震慑心存侥幸的人。今年一月上海口岸就开始施行新规:携带和邮寄禁止入境物品,违规者将纳入征信系统。

 

 

新规很短,但内容惊人!

 

众所周知,国内个人征信系统的用处越来越大。如今所有银行在受理各类贷款时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个人征信记录。较差的个人征信记录会影响诸如信用卡申请,住房贷款,车牌拍卖和积分落户等一系列行为。

 

 

而更糟的个人征信记录者,连出行都会受阻!

 

 

看到这儿,是不是觉得只是为省那么一点钱,需要的冒风险太大了?

 

这里我们贴心附上中国海关禁止物品的名录,希望能帮助到正在海外,回国带东西,并不知道什么是违禁品的你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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